close
繼上次我主管丟下我一走了之後
第二波的噩耗又來臨
1/5號發薪日當天
公司發出meil 說明隔一天在發放
卻在1/6號時又發出一張公告
說明2009/1/1開始所有人員改為責任制....
那也就算了(....連共體時艱都說出口
但12月份已算過去式
為了年底的盤點每天忙到11、12點
有時更是忙到凌晨1、2點
現在一張公告出來12月份加班一律改為補休
從我主管離開後
老娘 到現在沒請過一天假
連睡過頭超過上班時間粉久也沒敢請假
為的是什麼....就因為沒人可以代理我的職務我能休息嗎?
現在一張公告就要我換補休
算算加班時間我能換的補休有10天吧!!!
我休的到嗎?能休嗎?
全站熱搜